序 言
梗百科于二〇二三年六月正式创立,创始人为Honglan233,建站初期采用Mediawiki进行搭建,并由编者协商大会常务委员会开展网站的各项管理工作,在该阶段内通过了第一版《梗百科方针》,基本保证了梗百科编者对站务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但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梗百科“站务黑箱化”的问题。二〇二三年一月,编者大会成立,并通过了第二版《梗百科方针》,在第一版方针的基础上进一步维护了梗百科编者对站务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管理权,并选举了Honglan233作为第一届编者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二〇二四年六月,由于站务混乱,梗百科不得不独立运行;在二〇二四年八月,梗百科停止使用Mediawiki程序进行搭建,并进行了网站升级。
在该阶段内,梗百科第四届编者大会常务委员会宣布解散,由用户大会接替编者大会,成立第一届用户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并通过了第三版《梗百科方针》。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第一届用户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宣布通过第四版《梗百科方针》,但在社区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在社区实践过程中,社区达成了以下共识,也即梗百科“基本方针”:
- 梗百科不是无规则的:梗百科是开放的社区,但以和谐的讨论为目标,如果相关参与者的发言与目标冲突,或试图颠覆梗百科社区的正常秩序,则自由与开放将相应受到限制
- 梗百科不是虚拟政治平台:社区用户不应在梗百科掀起内乱、内斗等不恰当的竞争行为
第一章 网站运行
第一条 梗百科网站运行(含服务器维护、服务器操作系统更新、服务器软件更新、网站维护)由站长负责。第二条 在网站运行中断时,站长应及时告知用户大会常务委员会中断的原因及恢复时间,并通过相关渠道告知用户。
第三条 站长不得无理由、无告知地停止梗百科网站运行,若出现相关情况,由用户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接管站长进行网站的运行和维护工作。
第四条 梗百科域名或服务器必须由站长或获站长授权者持有;梗百科新增域名或服务器必须由用户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核相关持有人条件,由用户大会常务委员会宣布有效后才能作为梗百科正式运行环境下使用的域名或服务器。
第二章 用户大会
第一条 用户大会是梗百科最高站务决策机关,有权决定任何站务事项。第二条 用户大会召开期间,所有用户均能够参与用户大会的提案、表决和选举。
第三条 用户大会设主席一人,有主持、召开用户大会之权,由用户大会选出。
第四条 用户大会常务委员会是用户大会闭幕后的常设机构,由用户大会选出用户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及委员。
第五条 每届用户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任期最多为半年。
第六条 用户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能够选举产生和罢免梗百科众裁院院长、梗百科众裁官(管理员)。
第七条 梗百科站长、副站长人选也受用户大会控制;选举产生和罢免梗百科站长必须由用户大会以80%以上的赞成率通过,并由众裁院进行裁决后由用户大会主席完成对站长的任命或弹劾。
第八条 用户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对梗百科站务管理人员提起质询案;被质询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相关站务管理身份。
第三章 站长及副站长
第一条 站长保障梗百科的运行。第二条 站长由用户大会或用户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产生,不设任期限制和届数。
第三条 站长是梗百科唯一的管理人员。
第四条 站长有权签署梗百科站长令进行各项站务活动,梗百科站长令是仅次于方针的命令。
第五条 站长能够直接通过梗百科站长令宣布梗百科进入或退出非常状态;进入非常状态后,梗百科所有权力属于站长。
第六条 站长有权直接任命副站长。
第七条 当站长无法进行站务活动时,由副站长代行站长的职权、签发梗百科站长令。
第八条 当副站长无法进行站务活动时,由用户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代行副站长权力,若副站长同时代行站长权力,则代行副站长同时是代行站长。
第九条 站长有权对用户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提出“站务再议”,收到站务再议要求后,用户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必须对该站务议案进行重新讨论和表决。
第十条 站长有权对众裁院对众裁案的判决结果提出重新审查要求。
第四章 众裁院及众裁官
第一条 众裁院是梗百科针对用户违反方针等情况的裁决机构。第二条 众裁院由众裁院院长主持常务工作。
第三条 众裁官是梗百科管理员。
第四条 众裁院院长和众裁官由用户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众裁官的判决必须严格符合《梗百科方针》和相关梗百科规定。
第六条 用户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要求众裁院针对某一众裁案件复议,同一众裁案件的复议次数最多为五次。
第七条 众裁院有权审查由用户大会通过的针对站长的选举案或弹劾案。
第八条 众裁院有权对用户执行强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删除发布内容、限制部分账户功能使用。
第九条 众裁院有权针对某一用户或组织下发“全站禁令”,经用户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被下发“全站禁令”的用户或组织不得继续参与梗百科;全站禁令是梗百科最高级别的强制措施,相当于“封禁”。
第十条 依据用户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某一众裁案可能成为特别众裁案,特别众裁案必须由用户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指定的独立众裁官进行审查,众裁院不得进行干涉。
第十一条 众裁官有权针对某一众裁案进行重新审查。
第十二条 众裁官有权宣布某一站长令无效。
第五章 方针
需要注意的是,在本版方针出台之前,梗百科已经过了五次方针改版,均以直接修改方针为主;本版方针为维护方针的有效性和原则性,决定禁止直接对方针原文进行增删。第一条 方针的原文不得进行增删
第二条 方针的修订应以修正案形式进行
第三条 方针的修正案应由站长及副站长联署提出,并经用户大会表决通过后,由众裁院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方为有效,记入《梗百科方针修正条文》
第四条 当方针与方针修正条文之条目冲突时,应以修正条文之条目为准
第五条 当梗百科站内规定与方针或方针修正条文不符时,应由众裁院对该规定之存废进行裁决